我認識的一對朋友分手了.

雖然我個人認為男女雙方也是有自己問題.

我看到男的日記.解釋自己為什麼和她分手.是因為接受不了她做人的消極態度.

既然分開了,又何必再數她的不是呢?

我覺得分手之後,最不該說的話就是「祝你幸福」,「請你振作」之類的話.

尤其是拋棄人的一方.

對她來說,他就是她的幸福.

既然決定奪去人家的幸福.又要祝人家幸福.

等於一個賊搶你的錢之後和你說:祝你今晚中六合彩. 一樣的無稽.

真心祝人家幸福的話,默禱就最好.

對被拋棄的一方來說,這樣的祝福,和挖苦沒有分別.

 


 

對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就算你給他再多的愛,他也不會因為得到別人的愛而學會愛自己.

要讓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學自己,應該…..

應該………..

應該………..

應該……….怎做好呢?

如果我知道的話,我早就用在自己身上了.

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Tomorrow Never Kno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