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一篇新聞:
看到這個新聞,其實我真的不太懂了.
她們的論點很簡單,就是性感無罪,就算女生穿著性感被侵犯也不該歸咎於女性.
我就不是很明白.
如果有一個人,拿著最新iphone 什麼什麼在人家弄來弄去,結果被人搶走,大家會怎看?是不是會覺得那個人活該?
大家也知道,財不可露眼,大家都知道,自己有責任去保管自己的財物.
那麼,自己的身體就沒有責任去保管嗎?
一個女孩在老蘭飲醉,結果出事,那位強姦犯固然不對,但自己就沒有責任去保護自己嗎?即是等於隨便放錢包,被偷難道不該怪自己不小心?
「我要性自主,不要性暴力。」不如遊行爭取不要打劫??
性感不是什麼問題,在香港地沒有人要拉她們去浸豬籠.
所以我不是很明白她們要爭取什麼?
爭取穿著自由?這是香港,她們有權穿任何東西,但問題是你穿得性感的話,就請預了俾人家望.不想被人望的話就別穿得性感.
請女士們也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話,沒有人可以歧視你.
最後少少想講的是:
SLUT?? 邊撚度SLUT呀?一個二個著得咁密實.又話要爭取性感權利?
仲有將個Bra著出面,超人呀?回水呀!!!!!!!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