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火羽小姐在我的文章,提起生命的價值.愈想愈多,所以開新文章.

(先此聲明,本文純粹借題發揮解釋自己看法,絕非單打/找碴/意圖或企圖改變他人想法/否定任何人的思想,如有任何人士對本人有什麼意見/不滿,請對我說好了.)

生命的價值,問一萬個人,會有一萬個答案.

先講我自己看法吧.我的生命得來真的很容易,廿幾年前一個風雨交加的晚上(別問我是不是真的風雨交加,小說總是這樣寫的),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這就是我的生命.是的,很幸福,順風順水,沒有捱過窮,沒有大病或者殘缺(除了腦殘)

我的生命得來豈止容易?簡直是強迫.如果可以回到過去,我一定會叫阿媽學習如何生一舊叉燒或者生舊油雞.但我阿媽不會生叉燒,所以我就在這裡.

既然被迫接受,便活下去.每個人總有活下去的理由.我活著的理由,是因為有人需要我.當我活得膩了,需要我的家人,朋友都不在了.拿條繩子套一套,拉一拉便成.

生命價值?問一萬個人,會有一萬個答案.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看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方式去演繹生命,每個人生在世上,就是為了建立自己的獨有的人生觀.這就是生命的價值.

生命的價值在於尊重.尊重別人的決定.包括放棄生命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生存,為什麼沒有放棄的權利?

我四肢健全,喜歡的話, 隨時拿條繩子套一套,拉一拉就可以.有權去放棄自己的生命.但斌仔四肢癱瘓.沒有自殺的能力.就連放棄自己的生命的能力也沒有.

生命得來不易,所以好好珍惜?一件事是否值得珍惜,和它是否得來不易,沒有必然的關係.好像婚姻也是得來不易,但如果真的合不來.補救過也無辦法的話.是不是因為得來不易就要讓它綁著自己?


幸福與否,不是在於他有什麼經歷,而是在於他有什麼態度.

就算貧窮,疾病之類,只要他可以用樂觀積極的態度去面對,他是幸福的. 反正,豐衣足食也好,如果沒有希望,沒有寄託,他是不幸的.

用基督徒的說法,就是感恩.懂得感恩,就會幸福.

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往往將心靈上的問題和物質上的問題混為一談.

「你睇下大把人仲慘過你啦.」「別這樣吧…」這是最差勁的方式.這是將他們完全否定.

他們最需要的,是認同,支持,不是否定.

我覺得斌仔的不幸,不是因為他殘缺.而是因為他被那些自以為善良的人,一次又一次的否定.


「生きたけりゃ勝手に生きればいいし、死にたければ勝手に死ねばいい」

(想活的話,就自在的活吧,想死的話,就自在的死吧.)這句出自完全自殺手冊.

這就是我看生命的價值.

我幸福不? 蠻不錯呢.


每次講起這個題目,大家都將焦點放在斌仔有幾慘.斌仔應該怎樣怎樣….

其實,我想講的不是這個.他慘不慘,或者他,我們第三者覺得慘不慘,一丁點也不重要.

問題是,我覺得斌仔,每個人應該有選擇放棄的權利.

就算你想死也好,不想死也好.我們有手有腳,就有權選擇死亡.

和人生觀,經歷之類完全無任何關係,這是中性不過的事實.

我覺得斌仔應該有此權利,不代表覺得他應該怎樣怎樣做.

決定權,應該在他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