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在日記中表達自己的意見.

但我從來不是為了要人家接受而表達意見.

發表意見,不是為了別人接受.只是為了發表意見

如果我為了人家接受我.

我只要打一些大路的東西便好了.

好像見到人自殺.寫上:「噢,真可惜」「哎呀,點解咁傻丫?」「希望佢早日好番啦」諸如此類的說話,一定大把人和議.

事實是每一件事總有人支持有人反對,不會有一個可以滿足所有人的意見.

如果要沒有人反對,就不要寫日記.

或者把日記改為fav only,反對者無權內進.

當然,我才不會這樣做.

我希望得到其他人的認同,但沒有強迫所有人也要認同我.

 


 

在美國已是第三天.

在夜晚也是不敢出外,帶了pc 所以在夜晚上網打發時間.

食物方面,因為Hostel 太髒不敢自己煮.

我和阿red 這兩個世紀度精又覺得吃東西太貴.所以數天也是吃快餐

日本對港幣是十五對一

美元對港幣是一對7毫八.

日本買東西是以數百yen算,所以什麼也貴.

美國買東西會在腦海乘七點八,也是什麼也貴.

同一件事,比較日本和美國那個較便宜,腦海的算式是一塌胡塗.

所以…也是算了,想吃便吃,想買便買.想喝咖啡就喝咖啡.

 


 

看了金門橋的日落.真的很美很美.

紫色的天空.

是日本和香港沒有的.

 


 

Tomorrow Never Kno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