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之旅終於到尾聲了.
先多謝red 哥和夫人,給我一個藉口到這個地方.
否則,我相信我絕不會踏足這個國家.
雖然,我不打算再去.
美國,消費太高了.我覺得比日本還要貴.
我這個人的最大缺點,就是當事件不影響他人時,就喜歡亂來.而且很懶.
比如在聖地牙哥海傍吹三個小時海風,在UCLA的長椅上午睡晒太陽.
一天總會花半小時到星巴克歎CARAMEL.寫寫POSTCARD.
可能真的有點奢侈.但這是我葉阿智的style.
不過我也去過大峽谷,去過環球影城,去過拉斯維加斯拉老虎機,看過金門橋的紫色日落,見識過美式的婚禮…
我還可以說不滿足嗎?
很多人和外國人溝通時,會有一種成功感.
我去到美國之後,只能用shattered Englsh 和人溝通.
說兩句,人家賞面談,我自己也覺得沒趣.
可能是我在日本太久.(其實也只不過是半年而已)
在美國使用自己最不擅長的外語時,有一種很不自然的感覺.
體會到andylkt 所說的「Language is Power」
看來,回到日本之後,真的要好好修回自己的爛英文了.
Tomorrow Never Kno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