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笨蛋律師變神奇律師-《ホカベン》(熱血律師)

由笨蛋律師變神奇律師-《ホカベン》(熱血律師)

因為身旁有位大美女朋友志願當律師,所以和律師為題材的日劇我也有興趣.

今天,我試試講這套比較冷門的.《ホカベン》(中譯:熱血律師)

(第一次評日劇,有什麼不足之處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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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映時間:2008.4.16 – 2008.6.18

平均收視:8.1%

(注意,內有劇情)

ホカベン,其實本來是ほっかほっか亭(一間日本很有名的便當售賣店)的簡稱.這裡借用了它的名字,是指新人弁護士(べんごし)即是律師.

故事講述新人律師堂本燈(上戶彩飾),正如題目一樣,是一位滿腔熱血,以拯救弱者為己任的律師.她加入了專幫大企業打官司大型事務所Emuza,但她自己選擇加入法援部(被公司當作「公眾事業」,只有招牌的裝飾部門),為弱者辨護.但當然現實不會如此簡單.堂本一次又一次的碰壁.面對現實和理想的差異,她不禁懷疑到底法律是什麼?什麼的道路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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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本燈(上戶彩飾)

新人律師,屬於法援部.懷著「希望拯救弱者」的心加入了emuza事務所.正義強.法援部被公司當作「公眾事業」,只有招牌的裝飾部門,部門只有她,上司杉崎,助手倉木三人而己.

我對她的感覺是,覺得她很像容祖兒…是我錯覺吧?我覺得她超級煩厭的.在初段經常對杉崎在問:「法律是這樣的嗎?這是錯的!」當然,錯的是她本人.要不有北村一輝,早已經不繼續看下去.

到了故事後段因為和杉崎一起行動的關係,她的煩厭度因此大減.但也因此從熱血律師變成了神奇律師….整套劇我最討厭的就是這個角色.

我自己最討厭滿口好聽說話,但實際什麼也做不到的人….而主角正是這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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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崎高志(北村一輝飾)

法援部經理,以前是一位為求目的不擇手段,非常優秀的律師.但因為7年前幫一個強姦積犯成功爭取緩刑,但結果犯人再度騷擾受害人,受害人因此自殺.杉崎因此退下一線.在法援部過著打機終日的生活.

為了彌補自己的罪,他一直等待被害者家人告發自己當年的不正當行為.所以一直寫信慰問受害者家人,延長案件的時效.終於找到一個同樣熱血的律師,陪同當年的受害者家屬告發自己.

而且因為日本沒有案例去檢舉律師的錯失,一旦開始先例的話,日本司法界將會天翻地覆.所以森岡派出全emuza的精英替杉崎辯護.甚至刺傷原告方的律師.

杉崎希望可以改變日本的司法界,所以希望自己可以敗訴,原告方的律師受傷時,叫堂本替代原告律師去繼續告發自己,與以工藤為首的emuza律師團為敵.

真正的熱血律師不是堂本,而是杉崎. 

我第一次看這個演員,是在醫龍中他飾演的霧島軍司的一角,每一個有他的鏡頭都好像看到「陰謀進行中」這五個大字在螢光幕上出現一樣.演技真的非常好.(雖然原著漫畫中的霧島並非陰險小人)

看這套熱血律師,讓我懷疑這和霧島是否同一個演員.如果這套戲沒有他的出現的話,我早已經不看了.

在過去回憶他以前是個不擇手段的律師的時候,他是梳霧島的髮型的,不知是否巧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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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倉木 詩織(戶田菜穗飾)

是杉崎的助手,在七年前的事故開始,一直對杉崎身邊默默支持,很有日本傳統女性的味道.是個溫柔的大姐姐.

所以對她的印象不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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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藤 怜子 (りょう飾)

屬於商業部,為求目的不擇手段,從前杉崎和她並駕齊驅.是emaza公司的台柱.

第五,六集中幫學校辯護,工藤教老師們如何應對,掩飾事實(其實只是修飾而已).堂本對她作風完全不能同意.但這才是律師該做的事啊…

雖然做事不擇手段,但其實暗裡保護法援部.而且她對杉崎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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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瀨理一郎 (加藤成亮)

屬於商業部的新人,對工藤非常崇拜.否定堂本的做法.是一個非常正常的律師.作為一個老臨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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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岡 哲夫 (大杉漣飾演)

 Emuza法律事務所所長.

大杉先生總是做下場只有一兩句旁白交代的陰險上司…我真的很少看日劇..


最初幾個case 其實不錯.

好像第一個案子,處理一宗離婚案.

委託人最初謊稱因為丈夫欠下賭債所以離婚,其實是因為家庭暴力而帶女兒離家出走.

因為堂本的經驗不足,被對方的律師先發制人,以人身保護令帶走女兒.

委託人對堂本失去信心,然後去刺傷她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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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本後來發現丈夫不單止虐待自己的妻子,還對女兒性行性侵犯.

堂本勸委託人檢舉自己的丈夫,這樣可以獲得輕判.但委託人還是因為不想女兒受苦所以沉默.堂本就辭去律師的身份,改用證人的身份去作證.

最初幾集就是大概如此, 讓堂本不斷碰釘子, 因為自己的無能而讓委託人陷入險境.讓堂本認清什麼是現實.雖然上戶彩真的很煩.但這個也是很現實.


我覺得最荒謬,但最有意思的是第五,六集.

故事講述堂本受到工藤委託,要她幫忙一起替學校辯護.

事緣是一位老師帶一班學生旅行,結果有學生溺死.學校被追究責任.

工藤教老師對外宣稱這是一場意外.老師已經明確禁止學生下水.(事實上老師也有叫學生等待一下,因為風浪太大)但學生沒有遵守.所以學校無須負責.

這個是理然當然的做法吧?對不?

但堂本聽完死者家長的意見,卻對真相有懷疑.不斷追查真相,連杉崎也忍不住問:「這是對方的律師做的工作吧?」

結果查出,原來死者是一位惡霸,溺水意外,原來是兩個受其欺負的學生的報復殺人.Emuza替其辯護,但堂本卻說服兩個學生自首.結果當然兩個學生被說服,自首去了.

堂本的行為,完全是倒自己公司的米.

原本,好像工藤的做法,所有人也可以相安無事.

但因為堂本的倒米行為,結果怎樣?學校聲名受損,老師丟了工作,學生變殺人犯.死者的家長因為自己的兒子原來是加害者,被鄰居排擠而被迫搬家.

她到底幫了誰了?這一點真的很有意思.

之後數集,因為重心在杉崎身上的關係,堂本也沒有失控暴走,取而代之是曉以大義,熱血說服.

說服只是被威脅聽命行事,原本可以置身事外幫兇,

說服自己醫療錯失的醫師,令到自己飯碗不保,

在最後一集,關於杉崎七年前的案子.

堂本甚至說服收了黑錢的證人.工藤給錢叫你不要出庭作證.但也可以被人熱血說服.真的不講江湖道義..


頭數集的堂本非常煩厭,但故事有意思.也非常現實.

後期以杉崎為重心,非常精彩,但堂本的熱血說服真的讓我很難信服.最少說服不到我.

這其實是漫畫改篇的作品,原作者也是一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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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是不是這樣熱血說服的啊?我總覺得不是…(原著主角是男性)

綜合來說頭數集,和無視上戶彩在後幾集的表現的話,這實在是一套好作品.有時間的話不妨看看.

(原來寫日劇的comment 是這麼困難的…真佩服那些日劇博.)

 

生命的價值

飛天火羽小姐在我的文章,提起生命的價值.愈想愈多,所以開新文章.

(先此聲明,本文純粹借題發揮解釋自己看法,絕非單打/找碴/意圖或企圖改變他人想法/否定任何人的思想,如有任何人士對本人有什麼意見/不滿,請對我說好了.)

生命的價值,問一萬個人,會有一萬個答案.

先講我自己看法吧.我的生命得來真的很容易,廿幾年前一個風雨交加的晚上(別問我是不是真的風雨交加,小說總是這樣寫的),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這就是我的生命.是的,很幸福,順風順水,沒有捱過窮,沒有大病或者殘缺(除了腦殘)

我的生命得來豈止容易?簡直是強迫.如果可以回到過去,我一定會叫阿媽學習如何生一舊叉燒或者生舊油雞.但我阿媽不會生叉燒,所以我就在這裡.

既然被迫接受,便活下去.每個人總有活下去的理由.我活著的理由,是因為有人需要我.當我活得膩了,需要我的家人,朋友都不在了.拿條繩子套一套,拉一拉便成.

生命價值?問一萬個人,會有一萬個答案.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看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方式去演繹生命,每個人生在世上,就是為了建立自己的獨有的人生觀.這就是生命的價值.

生命的價值在於尊重.尊重別人的決定.包括放棄生命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生存,為什麼沒有放棄的權利?

我四肢健全,喜歡的話, 隨時拿條繩子套一套,拉一拉就可以.有權去放棄自己的生命.但斌仔四肢癱瘓.沒有自殺的能力.就連放棄自己的生命的能力也沒有.

生命得來不易,所以好好珍惜?一件事是否值得珍惜,和它是否得來不易,沒有必然的關係.好像婚姻也是得來不易,但如果真的合不來.補救過也無辦法的話.是不是因為得來不易就要讓它綁著自己?


幸福與否,不是在於他有什麼經歷,而是在於他有什麼態度.

就算貧窮,疾病之類,只要他可以用樂觀積極的態度去面對,他是幸福的. 反正,豐衣足食也好,如果沒有希望,沒有寄託,他是不幸的.

用基督徒的說法,就是感恩.懂得感恩,就會幸福.

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往往將心靈上的問題和物質上的問題混為一談.

「你睇下大把人仲慘過你啦.」「別這樣吧…」這是最差勁的方式.這是將他們完全否定.

他們最需要的,是認同,支持,不是否定.

我覺得斌仔的不幸,不是因為他殘缺.而是因為他被那些自以為善良的人,一次又一次的否定.


「生きたけりゃ勝手に生きればいいし、死にたければ勝手に死ねばいい」

(想活的話,就自在的活吧,想死的話,就自在的死吧.)這句出自完全自殺手冊.

這就是我看生命的價值.

我幸福不? 蠻不錯呢.


每次講起這個題目,大家都將焦點放在斌仔有幾慘.斌仔應該怎樣怎樣….

其實,我想講的不是這個.他慘不慘,或者他,我們第三者覺得慘不慘,一丁點也不重要.

問題是,我覺得斌仔,每個人應該有選擇放棄的權利.

就算你想死也好,不想死也好.我們有手有腳,就有權選擇死亡.

和人生觀,經歷之類完全無任何關係,這是中性不過的事實.

我覺得斌仔應該有此權利,不代表覺得他應該怎樣怎樣做.

決定權,應該在他自己手中.

只有楔子的故事-Rhamina

我的login name 叫Rhamina.是我自己寫的一個故事角色.

西方神話中,地獄有三位判官,分別是Rhadamanthus 拉達曼策斯 Minos 麥諾斯 Aeacusau 阿伊克斯.

Rhamina就是從這三位判官中各取一音.

他的職業就是送人去地獄,但他不是殺手.

輔殉業──一個新興的行業,也是現在社會唯一一個被一致看好的行業。

現在社會人口太多……不,正確來說,該是「無用的人」太多了。造成很多嚴重的社會問題。
什麼叫做「無用的人」呢?根據政府解釋,有以下三點特徵的就是「無用的人」

1. 因精神上或肉體上的原因,而無法對社會做出任何實際貢獻的人。
2. 文盲
3. 其存在會對其他人造成傷害。

為了減少人口,政府採取過很多政策。先從長期病患入手,政府不但界定安樂死合法,甚至鼓勵安樂死,參與者的家屬會有獎金;下一步就是針對罪犯,恢復死刑,並且大大加重刑罰。將所有終身監禁的判罰都改為死刑;另外就是處死所有「積犯」,就算犯的只是隨地吐痰,也會被送上絞刑台,反正這些教而不善的人,多留無益。

最後一步,就是把自殺規範化。

因為人口太多,失業率節節上升,社會愈來愈多問題。也令愈來愈多人走上自殺之途。政府基本上並不鼓勵自殺,但也不認為自殺是件壞事,反正自殺的都是有問題的人。有問題的人當然愈少愈好。於是他們把自殺規範化,專業化。一來可以省回發現屍體時的調查和驗屍工夫。二來可以方便管理。三來可以減輕對社會的衝擊。想自殺的人,必須經過政府認可的機關,不合法的自殺,會有極重的刑罰。更會禍及家人。

自殺這回事,豐儉由人,如果付不起錢,可以使用政府提供免費問吊服務。很多人以為問吊很辛苦,但其實這是錯誤的。專業的問吊,在落下的一瞬間就會失去意識。一點痛苦也沒有。政府也曾經大力宣傳過這點。

然而但總有些人喜歡死得體面,也擔心死後沒有人替自己料理後事,所以有輔殉業的出現。

簡單來說,就是幫助人們自殺的行業。這一行初出現的時候,有很多人反對。說我們不尊重生命、鼓勵自殺。

其實我們比任何人都尊重生命。既然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為什麼沒有死亡的權利?

當一個人沒有生存的目標,沒有生存的意義,活著只覺得是受罪的時候,如果他們連終結這困局的權利也沒有的話,這實在太殘忍了。

活著的意義,是由自己去找的。生命,是要自己去體會的。不打算自殺的人,不會聽到一句:「喂,自殺吧!」而去自殺。反之,我們的客人,不會因為我和他說一句:「生命是充滿希望的」而去放棄尋死的念頭。事實上,我的客人都聽膩了這種話。

你可以改變一個人的人生,但不能改變他對人生的體會。說我們鼓勵自殺,只是把責任推御到我們身上而已。

如果你找到生存目標,恭喜你,請珍惜自己的生命。但這年代,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找到生存的理由。也許,找不到活著理由的人估大多數。輔殉業只是幫助那些找不到生存理由的人,提供多一個選擇而已。

負面言論很快就沉寂下來。這個社會的人接受能力比上一代的人強得多。社會很快就接納輔殉業了。

而且當輔殉業成立後,整體的自殺率不升反降。

其實,有很多客人都在行刑之前放棄自殺。甚至當我們說得更深入,更具體,客人更清楚自殺是什麼一回事的時侯就放棄了。對我來說這是好事,工夫做少了,但錢照樣袋袋平安。

我叫Rhamina,是一間輔殉公司的負責人,公司叫做「副寢室」。有一個成語叫做壽終正寢,自殺的,只能叫做副寢吧。

我的客人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死法,而且我們可以實現他的遺願。當然,價錢會有所不同。明碼實價,童叟無欺。我們做生意的,不會無良到連死人也欺騙。

大多數客人都會選擇最舒服的死法,我們會給他吃安眠藥,然後在客人熟睡時打一支毒針,那麼客人就永遠不會醒來了。

當然,也會有一些特別的客人。

試過有一對情侶因為雙方的家族是世仇而不能相愛,所以一起殉情。是現代版的羅密歐和茱麗葉。他們要求手牽手服完安眠藥後,手牽手一起火化,然後把兩人的骨灰混在一起交還給雙方家人。

也有一個瘋狂教徒,他要學耶穌釘十字架,以血洗刷世人的罪,並要求電視台直播「儀式」。

還有一次,一個心臟病患打算在死前一夜盡興狂歡,結果在派對中病發。在最高興的時候離開世界。

最經典的一次,是一班新興宗教,他們集體祈禱,然後飲自製毒藥自殺,並要求用微波爐「料理」他們的屍體。他們相信這樣可以把自己的靈魂發上外太空的UFO去。為此我還特別造了一個可以「煮」人的微波爐。聞到他們的「肉香」後,我吃了一年的素。

我們走的是高級路線,提供最完善的服務。法律諮詢,各式葬禮,訃聞等我們也會一手包辦。當然,價錢面議。

每一行也有行規,我們這一行也有十大規條。

1. 顧客永遠是對的,只是是客人的遺願。無論是客人的什麼親人也不能改變或阻止我們執行。
2. 絕對不可以做傷害他人的遺願,例如幫人報仇。
3. 除非客人指定,否則絕對不可以把客人的資料洩露。包括客人的家屬。
4. 我們絕對要讓客人清楚知道,只要他願意,絕對有權隨時改變主意。
5. 絕對不會做什麼優惠和套餐。
6. 對客人不可以有任何感情。
7. 絕對不會欺騙客人,因為客人已經將自己的生命交給我們。
8. 絕對不搶生意。
9. 我們不是兇手,殺死客人的,是他們自己本人。
10. 絕對不可以讓自己有工作壓力,所以工作時間之外絕不談公事,也絕不加班。

政府規定,我們必須為客人做一個報告,報告客人尋死的原因。

所以,我聽過很多荒誕的故事。


很不幸地,這個故事爛了尾……不,只要我一天未死,一天也會是創作中的故事.

以前想過幾個故事,但一說出來給朋友聽,朋友就已經知道後來發展.原來想一個不被穿橋的故事是很難的…..就這樣一直荒廢.

不如集思廣益,斗膽問問各位,如果閣下有需要幫襯此公司,會有什麼樣的遺願?

人是應該懷疑別人的.

人是應該懷疑別人的.

Liar Game中,秋山有一段對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一年前我寫過這個舊提目,因為我回覆小靜的留言而想起這句話:

人は疑うべきだよ。(人是應該懷疑別人的)

(貼此圖純粹因為戶田惠梨香實在太正,和內文沒有太大關係.)

原文輯錄如下:

人は疑うべきだよ。多くの人は誤解しているけれど、人を疑うとはつまり、その人間を知ろうとする行為なんだ。
『信じる』。その行為は紛れもなく高尚な事だ・・・
しかしね、多くの人間が『信じる』の名の下にやってる行為実は、他人を知る事の放棄。それは決して『信じる』行為ではなく・・無関心。
無関心こそ疑うよりはるかに忌々しい行為である事に、多くの人間は気づいていない。


人,是應該懷疑別人的.其實有很多人誤解了一件事-所謂的懷疑其實是了解別人的一種行為.
『相信別人』這個毫無疑問是一個很高尚的事,但是有很多人以「相信」的名義,但實際是放棄了解別人的權利.這個不是「相信」,是「漠不關心」.
「漠不關心」比起「懷疑」更加過份.很多人都沒有注意這一點.

俺はかつてとある巨大マルチを潰したときに、その内部の多くのひどい人間を見てきたよ。
だがマルチで最もタチが悪かったのは―
いい事をしてると思い込んで結果人を騙している人間の多い事。
そいつらには人を騙しているという自覚が全くない。
なぜなら、そいつらは自分のせいで相手がどれだけ苦しむかを想像することから逃げている。
完璧な思考停止。究極の無関心状態だ。
疑う事は決して『悪』じゃない。本当の『悪』は、他人に無関心になる事なんだ。

我在過去摧毀巨大的推銷組織時,看過很多很過份的人,但是當中最可惡的人是那些以為自己是在做好事,結果卻在欺騙他人的人.
他們完全不覺得自己在欺騙別人.因為他們一直逃避想像自己對別人造成什麼傷害.完全停止思考.完全的漠不關心.
「懷疑」這回事不是罪惡,真正的罪惡,是對他人漠不關心.

附帶一提,秋山摧毀的組織-マルチ,中文即是層壓式推銷.


懷疑,英文是suspect 或者doubt,兩者有什麼分別?

1) 當句型為“動詞+賓語”時,兩詞的區別不大,意為“猜疑、懷疑”。
2) 當句型為“動詞+that從句”時,suspect意為“懷疑……是”,表示相信,doubt意為“懷疑不是”,表示不相信。如︰
I suspect that he has quite a lot of money.
我認為他很有錢。
I doubt that he has a lot of money.
我不相信他很有錢。

提起懷疑,我們往往想起suspect ,不是想起doubt.但秋山那一段話的「懷疑」,是指「doubt」.這一點要先搞清楚.

我們有一個觀念很根深柢固,就是我們總覺得「信任」就是「善」,「懷疑」就是「惡」.其實兩者並非對立.事實上,要做到真正的「相信」,是要經過很多的「懷疑」才可以做到.即是好像要成功必先要經過很多的失敗.

很多人口中的所謂「相信」,其實只是「不抱有疑問」,更進一步來說就是「沒有打算認真了解」,「沒有打算尋根究底」「事實怎麼也沒有所謂」 ,就是上文所講的「漠不關心」.

秋山口中所說組織中最過份的人,就是真心以為自己在做好事的人.

例如:A 真心相信傳銷是好東西,可以幫到人的.向B 推銷.就算A沒有欺騙B的意思,但A 是向B 說出與事實不乎的話.A 是在欺騙B.雖然A沒有自覺在欺騙人,但事實確是在欺騙.

這樣的人才是最可惡.這種人有好聽一點的說法叫做好心做壞事.但好心做壞事就不是做壞事嗎?當然不是.那些自以為自己在做好事,但從不反省,也不自知的人最可惡.


相信沒有利害關係的人的話很簡單,但如果關乎利益的時侯一點懷疑也沒有,會不會太危險呢?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鴨子?就是因為他們覺得「懷疑」是「惡」.

秋山的意思是「懷疑」不是「惡」,真正的「惡」,是以「相信」的名義,實際「漠不關心」的行為.

多點懷疑,就會多點思考.多點思考就會發現世上是充滿很多歪理.但這些歪理往往被人講成正確.

多點懷疑,就會想去了解,愈了解,懷疑會愈來愈少,最終可以真正做到「相信」,或者「不相信」

問問自己,是真心的相信朋友,還是只是不願意深入了解而已?

所以,希望大家可以對這裡抱著疑問.不要那麼容易相信我啊.


馬太福音 21:21 N NA
耶穌回答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 你們若有信心, 不疑惑, 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 就是對這座山說, 你挪開此地, 投在海裡, 也必成就.

一味的叫我相信,不要懷疑,就可以成就….

That’s why 我永遠不再是基督徒.

請相信它的人,不要跑來和我討論宗教,阿門.

Mysinablog 三週年Blog Tag

看見很多人寫sinablog 三週年的tag.雖然我這個並非有代表性的Blog,但我也寫一下吧.

1.你寫blog有多久? 最初為什麼會有開始寫blog的念頭?

我寫blog已經有七年,七年前,看見一個朋友在寫日記,有樣學樣就自己開一個.後來身邊的朋友也陸續加入.

在sina 只有三個月,快四個月了.為什麼會有搬的念頭呢?因為我自己的一些私人問題.我不想再用自己的真名字寫東西了.

2.寫blog至今,最難忘的事是什麼?

在OD中難忘的事嘛,試過搞30 人的網聚.我想我見過50 位OD的朋友左右吧.

在sina 嘛…沒有啊,除非sina把我的文章拿去貼堂或者拿我的blog去推介吧…(當然,我知道sina的admin們的智商肯定過一百,所以此事永遠不會實現.)

3.你覺得寫blog最重要的元素是什麼?

寫Blog 的元素嘛,得一個,為Happy 囉.我又不是作家,寫blog 沒有錢收的.不為happy 寫來幹嗎?

4.請用一個詞語 / 東西形容你的blog。為什麼會由這樣的想法?

這個blog,是沒有主題東拉西扯胡亂拼湊而成的東西.行文毫無邏輯可言.一時說這一時說那,一時樂觀一時悲觀.好像什麼也知道一點,但只是知道皮毛.雜而不精.

我本人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所以要用一個詞語形容這blog,我會用「自分」.(日文詞,即是自己的意思)

5.blog在你的生活中擔當著什麼角色?

生存報告.

朋友,仇家們可以從這樣得知我未死未痴線(根本就未正常過…)又繼續失望而回.然後明天繼續等我仆街.

6.你覺得自己和MySinaBlog的blogger們有著怎樣的關係?

這一條,我相信各位blogger的答案也大同小異,不外乎朋友呀什麼什麼的……

三年前,我和他們的答案一模一樣的.三年後,當年的「好朋友」,差不多一個不剩.一個又一個的離去,為新朋友捨棄舊朋友.最後,自己也成為那些人的一份子.

網上的友誼是很虛幻的,多麼深厚的友誼,只要輕輕幾個按鈕就可以煙消雲散.不只網上,現代人的友情大概也是這樣吧?

當然,其實很有可能只是我一個人的問題.

要讓sinablog 的朋友要成為好朋友,我覺得少了一樣很重要的功能.這個功能叫做私人回應.始終有很多事很難向所有人公開的.所以,大概我和sinablog的網友不會走得太近.


當初真的不知道誰發明Blog tag這玩意.這遊戲表面看來好像不錯,但其實這是非常殘忍.

看見你重視的朋友Tag其他人不Tag你,心中難免會有 「哦,原來我不是她的好朋友啊…」 的感覺吧.

凡事都有兩面,要你選出你的好朋友,就即是要你選出一些不是好朋友的人.

雖然每個人的心中,對朋友總會分等級,親疏有別,這是事實.blog tag 就是不自覺讓你分出親和疏.沒有什麼不好,只是苦了那些當你是親,但你當他是疏的人而已.

Blog Tag對我來說,只是一個「題材」而已.一點也不好玩,甚至我有點討厭.

所以,我不會TAG任何人.

我真心希望,不要再出現blog tag這玩意了.